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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吉林外国语大学2019年度专项资助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05-14 08:57  

各有关单位:

吉林外国语大学2019年度专项资助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认真做好科研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原则

此次项目申报不设定指南,所申报项目均采取自主命题的方式。申报科研项目选题应紧密围绕国家、省、市社会热点问题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现实问题,结合我校“应用型、复合型、外向型”的人才培养目标以及学科建设需要、结合自己的研究特长进行选题,选题应具有科学性、需要性、创新性、可行性。

二、项目类别

本次项目申报设定六个专项类别(服务社会专项、基地专项、学科建设专项、党建·思政专项、学校管理专项、青年专项)。项目申请人根据《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科研项目立项类别》(见附件一)所提供的研究类别及其限定条件,依据选题原则,确定具体的研究项目。

三、申报要求

1.正在承担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及有撤项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2019年度专项资助基金项目;

2.选题与已有的立项课题重复或雷同不予立项;

3.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6人;项目完成时限1—2年,不得超过2年;

4.申报者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攻关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质量的相关科研成果,有相应合理的学术梯队,并能作为课题的实际支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5.吉林外国语大学2019年度专项资助基金项目采取个人自愿申报的方式。申报者必须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吉林外国语大学2019年度专项资助基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二),纸质版申请书一式3份(经由申报人单位审核盖章)及汇总表电子版、5分钟汇报PPT,由学院统一报送至科研处(综合楼305室)。

6.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5月22日。

7.学校组成专家组,召开立项答辩会,按学校相关管理

办法进行评审,确定2019年度立项项目。

8.科研处负责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提出异议,由校学术委员会对提出的异议进行审议,并确定立项与否。

9.项目负责人要认真执行约定的研究计划,不得随意更改研究内容。

10.项目结项验收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研究期间,项目组人员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含2篇),并标明“吉林外国语大学2019年度专项资助基金项目”字样,撰写研究报告1万字以上。

(2)项目研究期间,项目负责人以本项目为基础申请到省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含1项),即可视为结项。

科研处联系人:陈露竹;电话:84565031;科研处邮箱hqwyky@126.com;吉林外国语大学科研管理群QQ号:280105379

附件:

附件一 吉林外国语大学2019年度科研课题立项类别.doc

附件二 吉林外国语大学专项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三 吉林外国语大学2019年度校内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科研处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