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升学校的办学层次,强化学校科研能力,支撑学科建设,促进人才培养质量,学校结合实际成立了应用性人才培养研究院、民办教育研究院和中西文化研究院。为了充分发挥研究院的引领和咨询作用,推动学校研究特色的凝练,以及对外影响的扩大,学校将进一步明确研究院的定位、职能以及编制等问题。
一、 研究院的定位
根据学校《科研机构管理办法》中规定,研究机构是组织和开展科学研究以及对外进行学术交流与合作的重要机构。
研究院是学校正式下文批准成立的校级科研机构,独立建制,须紧紧围绕学校发展需要、以及高等教育特别是民办教育的共性问题开展研究工作,同时参与学科建设工作,开展应用研究,为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发挥支撑作用,力争成为学校领导决策的参谋以及政府和相关行业的智库。
二、研究院的职责
(1)根据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学校建设高水平民办大学的需要,进行应用基础理论与实证研究,力争产出具有标志性的研究成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学校建设提供较高水平的咨询报告和调研报告。
(2)承担省级研究基地(含筹建)的建设工作,并与共建学科着力凝练基地的研究方向,建设科研创新团队,扩大基地在省内的研究地位和影响,力争形成省内具有一定特色的基地,具备国家级基地的申报资格。
(3)着力完善相关研究领域的研究条件,做好研究成果库、中外文献数据库、相关语料库(视学科需要而定)等基本建设工作,力争成为该领域开放性、吸引国内外专家学者加入的学术交流与合作的研究平台。
(4)协助完成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相关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