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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选题的通知
2023-08-22 15:58  

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更好地服务学校“十四五”规划和建设任务,开展有组织科研,进一步凝练学校科研特色,促进学校特色学科建设,现就2023 年度校级科研项目选题征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精神,契合我校服务地方经济产业发展需求,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的原则,围绕学期初校长在中层干部(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根据学校“十四五”规划科研高地建设的要求,推荐高质量研究选题。

二、选题征集要求 

1.选题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体现出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注重应用型研究;

2.选题要紧密结合二十大以来中央及我省的重大战略部署,着眼我 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提出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研究选题;

3.各学院要结合博士点建设、学科方向要求,在本学院的研究方向、研究领域和学术优势上寻找、提炼、研究选题;各科研机构按拟组团队方向及科研任务方向选题;

4.选题条目要具体化,核心概念要准确,研究目标要清晰,选题名称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为做好申报高水平科研项目做好前期培育工作;

5.选题应避免与已立项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重复,已获立项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选题不再推荐;

6.各学院要鼓励博士、青年教师积极申报选题,本年度校级课题立项适当向青年教师倾斜。 

三、工作要求 

1.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选题征集工作,动员本单位教师积极参与,广泛征集选题。

2.各学院报送选题不低于 10 项,国家级、省级、校级科研平台报送选题不低于 3 项。学校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对征集的选题遴选后,列入 2023 年校级项目选题。凡被正式列入指南的选题,同等条件下推荐人优先立项。

3.各单位于 2023 年 9 月 4 日前,将经单位领导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的《2023 年度吉林外国语大学校级项目选题征集表》纸质版统一提交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63220876@qq.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2023 年度吉林外国语大学校级项目选题征集表


科研处

2023年8月22日

附件【附件-吉林外国语大学2023年校级项目选题征集表.xls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