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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初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预申报的通知
2022-12-14 10:24  

校内各单位并教师

为进一步加强对科研项目申报的引导和服务,全面提高学校项目申报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2023年初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根据往年各类项目通知安排,2023年初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如下:

序号

项目类别

预计截止时间

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项目发布日期为12月底或1月初;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至4月

2

全国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

申报日期约为3月份至4月

3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申报截止时间3月至4月

4

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下发通知1月份左右;申报截止时间3月至4月

注:具体申报时间科研处收到项目主管部门公告后会第一时间发送通知。

申报条件

具体申报条件可先行参考各类项目2022年通知,2023年度相关项目申报公告的要求为准

三、工作程序

(一)摸底动员

摸清家底,做好申报动员。各学院梳理本单位人员主持科研项目情况,统计有资格申请人员和2023年度拟申请人员做好一对一动员。

(二)选题论证

1.学院组织论证。各学院由主管科研的副院长(助理)统一组织,成立由院学术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组成的选题论证小组,听取项目负责人汇报,集体讨论,确保选题的质量。鼓励学院之间、学科或专业之间在高水平项目申报上的合作各学院请于12月17日前将选题论证会的时间、腾讯会议号及密码(附件1)发送至科研处蒋鹏飞老师处。研处会向全校公布各学院(部门)选题论证会的时间及平台号,有需要的学院、团队之间可以互相参会,互相学习。

2.学校组织论证。请各学院于12月27日前将选题简况表(附件2)报科研处蒋鹏飞老师处,科研处将邀请专家对选题进行审核,提出建议。

(三)研究论证

在选题论证会之后,各学院和个人还要充分调动校内外各种资源,继续做好项目申请书的论证和完善工作。经学院论证后的申报书,学校将邀请专家开展项目申请书的论证。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摸清家底。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预申报工作,认真梳理本单位教师科研情况,全面分析教师申报潜力,确保预申报工作落实落地鼓励组建跨学科的研究团队。

(二)精心组织,有力动员。各学院(部)要系统谋划预申报工作,把握关键时间节点。

(三)加强论证,严把质量。各学院(部)要针对性开展申报辅导和论证,督促申请人早定题、早动笔、早论证,确保每份申请书经过至少五轮的论证完善,切实提升申报质量。

 

联系人:蒋鹏飞 电话:0431-84565031

邮箱jiangpengfei@jisu.edu.cn

科研处

202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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