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长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长春社会科学院)2021年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启动长春市社科联(院)本年度课题招标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聚焦长春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广泛开展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为长春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
二、项目简介
1、立项重点。长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长春社会科学院) 2021年度定向课题招标项目(以下简称“本招标项目”)立足“十四五”开局之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长春市委十三届十次会议精神,以长春市“四大板块”“两大基地”建设和党史学习教育为重点,进行全方位多领域调查研究,解读长春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
2、项目类别、数量及资助额度。本招标项目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自助课题3类。重点课题立项5项,每项资助2万元;一般课题立项15项,每项资助1万元;自助课题立项10项,无经费资助。
3、项目指南。本年度招标项目,由在长社科界专家学者及我市实际工作部门提出研究方向,经筛选整合后形成20个题目,通过《长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长春社会科学院)2021年度定向课题指南》(详见附件一)进行发布,项目申报人可参照拟定具体的课题题目,也可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自行拟定课题题目。项目最终的确立,原则上以所列题目为主,自拟课题题目的申报项目,只进行少量立项;同时自拟的题目不能申报重点课题,只能申报一般课题和自助类课题。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条件。凡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包括在读博士生)的老师,或者行政职务相当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实际工作部门负责人,重点围绕吉林外国语大学“开放吉林助力工程”实施方案进行申报。
2、材料申报。项目申报人须填写《投标书》一式4份,《投标书》应严格遵循“填表说明”和栏目提示填写,否则视为无效标书,《投标书》电子版发送至1064806107@qq.com邮箱,申报材料由各学院统一报送至科研处,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3、申报期限。2021年5月6日下午3点截止。联系人:刘婉璐,联系电话:0431-84565031。
四、立项时限
1、立项日期。长春市社科联(院)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初审和专家评审,最终由长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长春社会科学院)主席办公会批准,拟于2021年5月25日前发布中标项目公告。
2、合同签订时间。长春市社科联(长春社科院)于中标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方签订合同。
五、结项要求
1、项目研究时限。本招标项目的研究时限(含完成报告编写),自立项之日起,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月,应于2021年11月末之前提交结项报告和结项申请等相关材料。
2、成果形式。本招标项目的成果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或咨询报告。其中重点课题报告字数不少于3万字,一般课题和自助课题报告字数不少于2万字。各结项成果随同提交3500千字的内容提要。
科研处
2021年4月14日
附件:
1、《长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长春社会科学院)2021年度定向课题指南》
2、《长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长春社会科学院)2021年度定向课题投标书》
3、《长春市社科联(院)定向课题招标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