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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届校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及推荐吉林省第十届社会…
2014-03-03 16:07  

校内各有关单位:

按照“吉林省第十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暨吉林省社科联第五次优秀成果奖的评选工作”的通知,经学校研究,拟开展第二届校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工作,并推荐参加吉林省第十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参评的社科成果分为著作和论文两大类。著作类包括专著、编著、译著、普及读物、古籍整理、教科书、工具书、志书等;论文类包括学术论文、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

申报第二届校级社科优秀成果奖的成果须是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公开出版、发表的。201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成果如已获得第一届校级社科优秀成果奖可以参与省级优秀成果奖的评选。

二、申报要求

每位作者最多可申报2项。其中可申报1项个人独立的成果和1项与他人合作的集体成果。也可同时申报2项与他人合作的集体成果。其它要求详见附件二。

三、奖励类别及等级

校级社科优秀成果奖设著作类、论文(包括咨询成果)类,等级分为一、二、三等奖。

四、申报材料

申报参评者(含已获得第一届校级社科优秀成果奖者,且成果出版时间在2012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内)须填写由省评奖办统一制发的《吉林省第十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暨吉林省社科联第五次优秀成果奖申报表》(一式六份),并附成果原件、隐去作者单位和姓名的复印件、内容提要及有关佐证材料(各1份)。著作类内容提要字数1500字左右,论文类内容提要字数500字左右。

五、受理时间

学校受理申报时间为2014年3月2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贺莉;办公室:综合楼305 电话:84565031;

科研处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