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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第十三届优秀高教科研成果评奖活动的…
2014-05-29 10:02  

校内各有关单位:

现转发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吉高学会[2014]5号》文件通知,《关于开展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第十三届优秀高教科研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敬请相关单位根据文件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相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参评的科研成果须是我校教师于2012年4月1日至2014年5月31日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表的高教研究论文和著作(不含教材和以外文形式发表的成果)。

二、申报要求

1.每人限报著作、论文各一项。

2.两人以上合作形成的著作类成果,由第一作者(主编)牵头申报,论文类成果限报第一作者。

3.已获省级以上(含省级)奖励的成果和非高教研究类成果不能参加本次评奖。

三、奖励类别及等级

本次评奖分设论文类和著作类,均设一、二、三等奖,所占比例分别为参评成果总数的10%、20%、30—40%。

申报材料

1.填写《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优秀成果申报表》一式3份(见附件二)。

2.隐去作者姓名和单位的科研成果复印件(含封面、版权页、中外文目录、正文)及有关佐证材料(获奖、转载、被采用证明等)装订成册,一式3份。

3.评审费:论文类每项50元,著作类每项100元。

五、受理时间

请申报者于2014年6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件、纸质件)上报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科研处邮箱:hqwyky@126.com。

联系人:贺莉;办公室:综合楼305 电话:84565031;

附件一 [2014]5号关于开展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第十二届优秀高教科研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 2.doc

附件二 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优秀成果申报表.doc

科研处

201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