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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5-05-18 16:43  

校内各有关单位:

2015年度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各院、部、所(中心)及部门,认真做好科研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原则

申报科研项目选题应紧密围绕国家、省、市社会热点问题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现实问题,结合我校“应用型、复合型、外向型”的人才培养目标以及学科建设需要、结合自己的研究特长进行选题,选题应具有科学性、需要性、创新性、可行性。

二、选题来源

此次项目申报不设定指南,只设定项目类别,所申报项目均采取自主命题的方式。项目申报人根据《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科研项目立项类别》(见附件一)所提供的研究类别及其限定条件,依据选题原则,确定具体的研究项目。

三、相关规定

1.项目申请人,正在承担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及有拖期项目者不能申报2015年校级项目。

2.项目组成员最多六人;项目完成时限1—2年,不得超过2年。

3.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科研项目采取个人自愿申报的方式。申报者必须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二),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三份(经由申报人单位审核盖章)及汇总表电子版、5分钟汇报PPT,由学院统一报送至科研处(综合楼305室)。

4.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6月15日。

5.学校组成专家组,召开立项答辩会,按学校相关管理办法进行评审,确定年度立项项目。

6.科研处负责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提出异议,由校学术委员会对提出的异议进行审议,并确定立项与否。

7.项目负责人要认真执行约定的研究计划,不得随意更改研究内容。

8.项目结项验收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执行期间,项目组人员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含2篇),并标明“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年度科研项目”字样,撰写结项研究报告1万字以上。

(2)项目执行期间,项目负责人以本项目为基础申请到省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含1项),即可视为结项。

科研处联系人:郭老师; 电话:84565031;

科研处信箱hqwyky@126.com

华桥外院科研管理群QQ号:280105379

附件:附件.zip

1、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2015年度科研项目立项类别

2、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