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2015年度省教育厅科研工作计划进度,将于下半年集中时间组织开展“十二五”科研规划项目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及范围
1.验收时间:2015年10月底前。
2.验收范围:
(1)2012、2013年度,已按照项目合同书约定的终止时间,完成研究工作的;曾提出延期申请且经教育厅科研产业处审批通过的项目。
(2)2014年度的项目,已按照项目合同书约定的终止时间完成研究工作的。
二、材料要求
符合验收范围项目的负责人按照省教育厅项目验收有关规定,准备好相关验收申请和佐证材料一式五份,报送到科研处(含电子版,具体包括: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佐证材料扫描件)。
各项目负责人在9月20日前将申请报送验收项目有关材料,由科研处并对申请验收项目材料情况进行核准。具体验收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郭洋 0431-84565031
科研处
2015年7月16日